ACTIVITY

活動辦法

※參加本活動者,請保留發票正本及商品使用說明書以供查驗。遺失恕無法領獎,視同放棄中獎權益。電子發票或載具須附列印截圖。且發票上打印之購買日期必須在活動期間內,另亦可由財政部網站查詢並列印。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portal/btc/audit/btc601w/search

●參加者同意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不得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未提供正確資訊或資料缺漏者,導致活動中獎時無法通知、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本活動獎項為機會中獎,中獎者若未滿18歲,須獲得法定監護人同意及代為領取。依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獎項金額超過NT$1,000元(含)以上時,須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免繳納機會中獎稅金;所得獎項金額超過NT$20,000元以上時,則須先繳納10%之機會中獎稅金。中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按給付全額扣取20%機會中獎稅金並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列單申報。 中獎稅金由主辦單位事先代收代扣繳,中獎者須先完成繳纳機會中獎所得税程序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未符合前述規定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為配合財政部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針對納稅義務人為中華民國境内居住之個人,本公司將不主動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當您透過此平台輸入個人資料參與活動時即視為已充分了解並表示已同意以下之相關事項:中獎者同意供本公司於辦理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同時配合主辦單位將可透過平面廣告、新聞發佈、與網際網路瀏覽參與活動所公開之資料或中獎資訊。也同意日後本公司為了行銷目的及傳送廣告使用,而您所填寫的個人資料,台象股份有限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保護個人資料安全及隱私,不對外揭露或提供無關之第三者,以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台象公司及其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內容最終解釋權,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或終止本活動或變更同等價值商品之權利。

●大宗採購、特殊專案、福利品、台象公司員工以及相關協力單位(如活動執行、企劃、廣告公關...及台象公司之經銷商、販售通路、商店等公司)之員工及其家屬,均不得參加此活動。

●活動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期間洽服務電話: 0800-88-0141(歐依西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