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象印電器商品中出現『RoHS成分表』選項,即表示該商品通過【台灣RoHS】檢測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等有害物質均為""未檢出(n.d)""。
2.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102年7月30日公佈CNS 15663「電機電子類設備降低限用化學物質含量指引」作為台灣對於電機電子類商品有害物質含量的自願性符合標準,同時提出以CNS 15050「電機電子商品–六種管制物質 (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測定法」與CNS 15479 「螢光燈管中汞含量測定法」,作為有害物質的測試方法。電機電子商品應符合CNS 15663標準的「應施檢驗商品」生效日期為108年1月1 日。